北京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我都整理好啦!代办个体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提供北京公司注册地址,正规公司注册代办代理记账公司,公司变更,股权变更,公司注销转让一站式优质服务。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以低价为诱饵,威胁为手段,北京一公司七名员工犯强迫交易罪获刑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强迫交易犯罪上诉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准予上诉人闫某撤回上诉。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男,28岁..

010-85803387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以低价为诱饵,威胁为手段,北京一公司七名员工犯强迫交易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1-06-05 热度: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强迫交易犯罪上诉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人陈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同时准予上诉人闫某撤回上诉。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陈某,男,28岁,初中文化,案发前系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点员工。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闫某,男,32岁,初中肄业,案发前系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点员工。

  原审被告人周某,女,40岁,初中文化,案发前系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点负责人。

  原审被告人马某,男,27岁,小学肄业,案发前系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点员工。

  原审被告人任某,男,27岁,初中文化,案发前系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点员工。

  原审被告人刘某,男,36岁,初中文化,案发前系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点员工。

  原审被告人蒋某,男,33岁,初中文化,案发前系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点员工。

  2019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周某、陈某、马某、闫某、任某、刘某、蒋某伙同王某某(另案处理)在北京某运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本市海淀区西二旗辉煌国际大厦2号楼2304室销售点,以低价销售手机、电脑等商品的方式吸引沈某等多名被害人,在被害人交付钱款后谎称手机、电脑为合约产品,需要缴纳额外钱款才能完成交易。在被害人要求退款时,就威胁被害人,强迫被害人完成交易。

  被告人周某在上述强迫交易活动中全面负责;陈某在上述强迫交易活动中负责联系客源并发布被害人需求等重要信息。被告人周某、陈某通过上述方式共参与强迫交易35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216904元;上述强迫交易活动中,被告人马某参与强迫交易12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79036元;被告人闫某参与强迫交易6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35432元;被告人任某参与强迫交易7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33476元;被告人刘某参与强迫交易4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26840元;被告人蒋某参与强迫交易4次,强迫交易数额共计人民币18564元。#p#分页标题#e#

  经被害人报案,被告人周某、陈某、马某、任某、刘某于2019年5月22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闫某于2019年7月3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蒋某于2019年8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在案件审理阶段,同案犯王某某在其家属的帮助下主动退赔赃款人民币216904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某、陈某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马某、闫某、任某、刘某、蒋某等人以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其七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鉴于七名被告人均系初犯,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七名被告人均从轻处罚。依法判决:一、被告人周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二、被告人陈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三、被告人马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四、被告人闫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五、被告人任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六、被告人刘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七、被告人蒋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八、在案扣押的赃款人民币二十一万六千九百零四元(216904元)发还被害人。

  案件宣判后,原审被告人陈某、闫某不服,提出上诉。上诉人陈某的主要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主要辩护意见是,陈某仅协助转发信息及管理库房,未对被害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其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陈某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且认罪态度较好,请求二审法院对陈某减轻处罚。上诉人闫某在二审期间申请撤回上诉。

  上诉人闫某、原审被告人周某、马某、任某、刘某、蒋某对原判不持异议。

  对于上诉人陈某及其辩护人关于陈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二审法院查明,除管理库房外,陈某还负责向业务员发布客源信息,并在特定业务员无法接单时统筹安排其他人员接单,其在整个强迫交易过程中起到较大作用,不符合从犯认定的条件。陈某及其辩护人的该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均不予采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周某、陈某、马某、闫某、任某、刘某、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据此,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定。

  那么,什么是强迫交易罪呢?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2.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3.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4.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企行财税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010-85803387 。工商老师私人手机号:17701222182

关闭窗口
上一篇:助力北京东城区“紫金足迹”企业家会师东城“川妹公益”主播蒋伊晋
下一篇:广州注册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相关阅读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问: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答:(一)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

官方微信

集团总部010-85803387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公社(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

海淀分公司17813126125

北京市海淀区恒欣商务大厦1层122室

通州分公司17701222182

北京市通州区合生世界村H区1号楼210室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