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辰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3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330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辰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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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0 热度: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辰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市监处罚〔2023〕33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海市监处罚〔2023〕33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辰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1X17053
工商注册号
110113029789263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胡俊香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
经查,第5184282号“H3C”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9类),计算机;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等;注册人: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11月15日变更后注册人名义: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9年3月27日。 又查,当事人主要以做网络建设、大数据、云计算、存储安全等项目为主,有时根据客户需要,也会销售“H3C”品牌的电子配件。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村常后路西100米丝路风情(北京)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内2层822314,但其2022年2月8日与焦利利(身份证号:140222…………)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10层1014室为办公地址,租赁期限一年;2023年2月1日与汪会芬(身份证号:210106…………)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5号楼20层2008室为办公地址,租赁期限一年。目前当事人已经提交了营业执照住所变更,申请变更为目前的办公地址,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因当事人2022年年初至今一直在我局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现认定海淀区为其违法行为发生地,故本案由我局办理。 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6日至铭创互联(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铭创互联”)经营地址开展现场检查,现场部分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出为侵权商品,包括带有“H3C”标识的SFP-XG-LX-SM1310-D光模块6个,带有“H3C”标识的SFP-XG-SX-MM850-D光模块65个,带有“H3C”标识的SFP-GE-SX-MM850-A光模块1个,执法人员对上述共计72个侵权光模块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铭创互联提供的合同显示,涉案商品从当事人处进货,当事人前后与铭创互联签订了4份设备购销合同,现场扣押的侵权商品均包含在内。当事人共分两次给铭创互联开具的发票,发票号分别为08754782、12770022,发票上有产品规格型号。据当事人所称,上述商品从闲鱼购入,共涉及4个订单,订单编号分别为:2356965576074786659、2405826183873786659、2470691774116786659、2532999420468786659,卖家未给其开具任何票据,目前无法与卖家取得有效联系。 我局扣押商品中有1个型号为SFP-GE-SX-MM850-A的光模块与购销合同所述型号不一致,经与当事人及铭创互联负责人耿博华核对,是该商品掺杂在SFP-XG-SX-MM850-D型号中发错货导致。除此之外,现场扣押的侵权商品均包含在购销合同及发票之内。 涉案商品价格如下:SFP-XG-LX-SM1310-D光模块进价140元/个,售价230元/个;SFP-XG-SX-MM850-D光模块进价140元/个,售价220元/个;SFP-GE-SX-MM850-A光模块平时进价86元/个,售价120元/个。上述商品总价值15800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非法财物:“H3C”SFP-XG-LX-SM1310-D光模块6个,“H3C”SFP-XG-SX-MM850-D光模块65个,“H3C”SFP-GE-SX-MM850-A光模块1个;罚款:3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1.58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0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6-09
处罚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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