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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1169)二〇二三年四月1  重要提示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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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09 热度:

(股票代码:601169)

二〇二三年四月

1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于2023年4月6日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全体董事出席会议。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公司外部审计师毕马威振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  公司基本情况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1 经营业绩

注: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3.1.2 财务比率

注:1.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2.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3.1.3 经营规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补充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3.2.1 盈利能力

(单位:%)

注: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3.2.2 资产质量

(单位:%)

注:1.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本行口径数据。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根据银保监发〔2022〕2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的规定计算得出,计算公式较以往年度有所调整。

2.不良贷款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各项贷款×100%

3.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金/(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

4.拨贷比=贷款减值准备金/各项贷款×100%

3.2.3 流动性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上述指标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3号)和《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银监发〔2015〕52号)中相关规定编制和披露。

3.3 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上述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2.根据《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司在官方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4  经营情况概览

4.1 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面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行业整体的挑战和机遇,本公司积极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在全行干部员工共同努力下,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2022年经营情况具有如下特点:

经营业绩稳健增长。2022年末,本公司资产总额达到3.39万亿元,同比增加3,290亿元,增幅10.76%。实现营业收入662.7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60亿元,同比增加25.34亿元,增幅11.40%。与此同时,资本净额达到3,303亿元,三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54%、12.86%、14.04%。再次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评为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全行规模、效益、质量、品牌等均取得历史性突破。

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存贷款增量均突破千亿元,实现存贷规模两位数增长;公司有效客户数21.6万户,增幅21.67%;发布“专精特新”、拟上市及上市企业客户“扬帆计划”,打造“百万来客”数字化营销系统,推出数字供应链产品“采购贷”“订货贷”、科创企业专属产品“科企贷”“领航贷”,上线“小巨人”APP2.0、企业网银9.0。零售转型加快推进,零售AUM较年初增长10.2%;储蓄存款增幅21.68%,创近十年来最高增速;个人贷款规模及增量均位居城商行首位;代发工资突破1,100亿元;推出“京萤计划”儿童综合金融服务,儿童金融客户规模增长41%,累计服务超138万家庭;全国首批获得开办个人养老金账户和养老基金销售双资格;手机银行MAU超530万户,增幅28.6%。金融市场业务稳中有进,管理业务规模达3万亿元;货币市场交易量超40万亿元,全国市场占比2.7%,处于市场第一梯队;票据交易规模同比增长142%,票据买卖价差收入同比增长107%;公募基金托管收入同比增长82%,保险资金托管规模较年初增长16%。

风险管理成效良好。上线“冒烟指数”1.0版本,启动新一代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重构项目,基本建成企业级统一额度管控平台。做好线上线下双线联动,确保业务审批不间断。制定2022年授权“白名单”、主动授信“白名单”。不良贷款率1.43%,较年初下降0.01%,资产质量稳中加固。

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入。确立“一个银行(OneBank)、一体数据(OneData)、一体平台(OnePlatform)”的理念,以数字化转型统领发展模式、业务结构、客户结构、营运能力、管理方式“五大转型”,建设科技银行、数字银行、数币银行、生态银行、文化银行“五大银行”,构建“数字京行”战略体系。成立北京市首家金融企业科协,优化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运用敏捷机制,落地一批重点项目,包括“爱薪通”3.0、对公开户流程再造、统一数据底座、冒烟指数、客企查等。建设统一数据底座,打通数据竖井;建设统一金融操作系统,打通系统竖井。

4.2 主要业务情况1

1 本小节财务数据为本行角度分析。

4.2.1 零售银行业务主要经营成果

本行坚持以数字化转型统领零售业务转型,加快构建基于客户体验和价值创造的新零售战略体系,盈利占比及各项业务规模贡献保持快速提升,业务结构不断调优,资产质量保持领先,品牌特色不断强化。

一是盈利贡献显著提升。报告期内,本行零售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21.31亿元,同比增长21.67%,占本行营业收入的34.1%,较年初增长6个百分点;零售利息净收入200.58亿元,同比提升22.86%,占本行利息净收入的40.12%,较上年提升7.64个百分点;零售存贷利差同比提升42个基点。二是AUM规模再创新高。零售AUM达到9,749.42亿元,较年初增长904.8亿元,增幅10.23%。储蓄存款增长创近十年来最高增速,规模达到5,377.67亿元,增长958.31亿元,增幅21.68%,储蓄累计日均增幅14.7%,存款成本下降14个基点。储蓄全行占比28.19%,较年初提升2.11个百分点,全行增量占比44.95%。三是个人贷款量价齐升。规模达到6,362.82亿元,较年初增508.97亿元,同比增幅8.69%,新增规模及余额规模排名城商行首位,贷款利率提升28个基点;贷款结构持续优化,消费贷和经营贷余额占比突破46.79%,同比提升6.42个百分点;个人普惠贷款余额872.99亿元,同比增幅32.98%;北京地区个人贷款规模跃升区域首位。四是客户基础继续夯实。全行零售客户达2,752.52万户,较年初增长186.72万户,增幅为7.28%。贵宾客户达到86.49万户,较年初增长7.87万户,增幅10.01%。私行客户达到12,915户,较年初增长1,706户,增幅15.22%。2022年12月,北京银行“京彩生活”手机银行APP月活跃用户数(MAU)达532.3万户,同比提升29%,居城商行首位。五是资产质量稳定优异。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贷款不良率0.82%。

4.2.2 公司银行业务主要经营成果

本行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稳步做大公司业务规模,筑牢业务发展根基;深入践行转型发展战略,发力强客户、精产品、优特色,推动业务转型提速。

一是业务规模增势不断向好。存贷规模增量均破千亿,实现双位增长。人民币公司存款规模13,32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91亿元,增幅11.66%。人民币公司贷款跃上万亿台阶,规模达到10,541亿元,较年初增长1,014亿元,增幅10.65%。二是集约经营能力不断提升。核心存款年均较上年末增长989亿元,占比提升2个百分点;结构性存款年均降277亿元,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精选优质赛道,聚焦制造业、基础设施及清洁能源等领域加大资产投放力度。三是客户基础不断夯实。公司有效客户21.60万户,较年初增长3.85万户,增速21.67%;发布企业网银9.0、企业手机银行5.0,企业网银有效客户14.76万户,较年初增长2.69万户,增幅22.26%。四是普惠金融不断提速。全行普惠金融贷款余额1,721.28亿元,较年初增速36.49%;服务普惠型小微企业29.90万户,较年初增长16.13万户,增速117.20%。五是特色服务不断加强。科创金融余额1,947.70亿元,较年初增368.67亿元,增速23.35%;文化金融余额728.22亿元,较年初增94.05亿元,增速14.83%;公司绿色贷款余额1,100.83亿元,较年初增626.35亿元,增速132.01%;涉农贷款余额885.81亿,较年初增159.71亿元,增速22%。

4.2.3 金融市场业务主要经营成果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顺应监管导向,支持实体经济,紧抓市场机遇,做优投资交易,积极推动业务转型,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可持续发展动能不断增强。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金融市场管理业务规模达3万亿元,货币市场交易量超40万亿元,全国市场占比2.7%,处于市场第一梯队,优质客户规模较年初增长25.34%。

一是盈利能力持续提升。票据交易规模同比增长142%,票据买卖价差收入同比增长107%;自营贵金属价差收入同比增长45%。二是业务转型成效初显。实现资产托管业务收入6.8亿元,排名稳居城商行首位,其中公募基金托管收入同比增长82%,增速位于上市银行首位;保险资金托管规模较年初增长16%。三是产品创新扎实推进。成交全市场首笔X-Repo同业存单合约,投资首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北京债和国债,落地本行首笔电子化银行承兑汇票买入返售交易,获得手机银行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试点资格,托管本行首只实现在互联网渠道进行首发的定制公募基金。

4.2.4 大财富管理体系建设

在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居民财富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财富管理需求越来越多元,财富管理模式亟须转型。本行坚持以数字化转型为统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强化数字赋能、加强风险防控,积极拥抱“大财富管理”时代,全力打造“大财富管理体系”:一是搭建全谱系、全天候、全生命周期的大财富管理平台;二是持续涵养客群生态,为客户提供专属产品、专属场景、专属服务的的财富管理体验;三是塑造基础扎实、团队专业、人机智能的财富管理能力;四是成立北银理财将“大财富管理体系”建设引向纵深。截至报告期末,私行客户较年初增长15.22%,私行AUM较年初增长18.88%,私行客户AUM增量在全行零售AUM增量中占比达到29.37%,代销私募产品规模较年初增长52.16%,北银理财管理的理财产品规模为3,038.28亿元。

4.3 数字化转型成效

报告期内,本行牢固树立“一个银行(One Bank)、一体数据(One Data)、一体平台(OnePlatform)”的理念,坚持以数字化转型统领发展模式、业务结构、客户结构、营运能力、管理方式“五大转型”,确立“数字京行”整体战略布局,完善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完成统一数据底座等数字化核心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赋能业务高质量发展作用持续显现,实现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良好开局,为建设国内领先的数字银行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成立北京银行数字化转型战略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优化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成立北京市首家金融企业科学技术协会,全面强化数字化转型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2022年,本行信息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7%,同比提升0.2个百分点。

加强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报告期内,本行建成统一数据底座,实现全行统一数据、统一供给、统一服务、统一共享,数据要素资源在行内系统间实现高效流转,推动本行步入数字化管理新阶段。按照“五高两低一智能”(高并发、高穿透、高协同、高一致、高体验;低代码、低耦合;智能化)的方向积极推进统一金融操作系统建设,实现各业务系统在统一金融操作系统上的互联互通,有效打通系统竖井;系统预计将于2023年6月底实现正式上线。

赋能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完善“京智大脑”人工智能平台,搭建零售“智策”体系,完善智能决策模型,提升大数据对经营决策的支撑作用。建立NPS客户体验评价体系,将客户体验作为产品服务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完成“对公开户流程优化”等里程碑项目,客户体验、用户体验显著提升。推出“数字普惠金融陪伴计划”,普惠线上贷款大幅增长。强化平台型、生态化业务模式打造,打造汇聚政府、高校、媒体、科技企业各方资源的“儿童金融平台”,搭建全天候、高品质、开放式的“大财富管理平台”,构建以“京信链”为核心的“数字供应链金融平台”,构建企业之家、客户间市场、生态伙伴平台“三位一体”银企共赢生态,推动本行逐步从封闭金融体系的主要参与者转变为开放金融生态的超级合作者。上线“冒烟指数”,搭建“规则+模型+算法”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填补行内模型监测预警管理的空白。打造“掌上银行家4.0”“京客图谱”等一系列数字化工具,上线多模态数字人平台,发布首批虚拟数字员工形象,建设RPA机器人工厂,用数字化手段为员工减负赋能,让员工提升数字化转型的参与感、获得感。

5  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情况

(单位:股)

5.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行单一第一大股东为ING BANK N.V.。

5.3 优先股情况

5.3.1.优先股股东总数

5.3.2.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优先股代码:360018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1

(单位:股)

(2)优先股代码:360023   优先股简称:北银优2

(单位:股)

6  重要事项

6.1利润表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2主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类别、平均规模及平均利率

下表列出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平均规模及平均利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3 资产负债表分析

6.3.1 主要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3.2 贷款

报告期末,贷款本金按产品类型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6.3.3 存款(本金)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董事长:霍学文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3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3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会议由霍学文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行董事会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23年7月28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2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46亿元(含税)。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北京银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2022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4.5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33.14亿元;

(三)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43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2%(即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四)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通过《北京银行2023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通过《北京银行流动性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管理年度指引(2023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通过《2022年并表管理工作及投资机构经营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用464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费用102万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通过《数据治理工作专项汇报》。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通过《北京银行2023年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通过《关于为河北蠡州北银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银联委托清算的汇报》。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通过《2022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通过《北京银行2023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通过《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合规风险及案件防控管理情况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通过《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2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2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赵兵董事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通过《关于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30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刘希普董事回避表决。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通过《关于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20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通过《关于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授信额度144亿元(其中流动性支持专项额度30亿元),其中包括:1、已批准综合授信24亿元;2、本次同意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120亿元(实际使用不超过90亿元,名义本金),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九、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名,实际到会监事7名。会议由曾颖监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2022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同意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2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23年7月28日向北银优2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2票面股息率4.20%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20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5.46亿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2022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4.5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33.14亿元;

(三)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43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2%(即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四)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2-00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行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待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4.77亿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照2022年度审计后的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24.5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2012年印发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计人民币33.14亿元;

(三)本行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1.43亿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54亿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52%(即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四)2022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按照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有关要求,留做补充资本,并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3年4月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行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保持了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注重平衡公司长期发展和股东短期利益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并能保证公司2022年资本充足率满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要求。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预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银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拟授予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40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160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2023年3月22日审议通过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2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24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国资公司是本行关联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国资公司成立于2001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4005921645,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6层,法定代表人岳鹏,注册资本100亿元,股东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资公司是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主体,在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方面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获得政府及股东持续大力支持。主营业务涵盖金融、园区开发与运营管理、信息服务、节能环保和文化体育五大产业板块:金融服务业板块涉及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产权交易、担保与再担保、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等主要金融领域;园区开发与运营管理业务涉及北京地区住宅地产、产业园区建设业务;信息服务业板块涉及科技园区运营、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等;节能环保业务板块涉及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烧发电等业务;文化体育业板块主要涉及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国资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国资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国资公司授信,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国资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60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北京银行与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拟授予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40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135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2023年2月17日审议通过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京能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24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京能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京能集团授信24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京能集团是本行关联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情形,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京能集团成立于2004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69355935A,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2号甲天银大厦A西9层,法定代表人姜帆,注册资本220.82亿元,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京能集团是北京市重要的能源企业,形成了煤、电、热一体化的大能源格局,主营业务涵盖电力能源、热力供应、煤炭经营、地产置业、节能环保和金融证券等多个板块。集团控股京能清洁能源(00579.HK)、京能电力(600578.SH)、昊华能源(601101.SH)、京能置业(600791.SH)、北京能源国际(原熊猫绿色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0686.HK)五家上市公司。近年来电力、热力、煤炭三个业务板块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70%-80%左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京能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京能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京能集团授信,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5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北京银行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拟授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300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150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2023年3月10日审议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三峡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30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峡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三峡集团授信30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三峡集团是本行关联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三峡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93年9月18日成立的国有大型企业,为国务院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即国资委为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雷鸣山。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1号,注册资本2115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5058K。公司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

三峡集团主要业务板块包括国内水电业务、国内新能源业务、国际业务和火电业务等。公司主业突出,收入主要来源于大型水电站及新能源电站的管理和运营,近年来电力销售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例维持在75%以上。受益于发电量整体提升以及其他业务收入的增长,近年来公司收入规模呈逐年增长态势。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三峡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三峡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三峡集团授信,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三峡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北京银行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拟授予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200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人民币132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2023年3月10日审议通过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金隅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200亿元,具体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金隅集团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金隅集团授信200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本行《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已构成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金隅集团是本行关联方,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情形,以及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金隅集团成立于2005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83952840Y,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法定代表人姜英武,注册资本106.78亿元,大股东为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4.9%,实际控制人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隅集团主营业务为水泥与混凝土、新型建材、房地产开发等。公司是全国第三大水泥产业集团,具有较强的区域规模优势。公司是全国建材行业领军企业,京津冀最大的绿色、环保、节能建材生产供应商之一。公司是北京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企业之一。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金隅集团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金隅集团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金隅集团授信,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金隅集团及下属企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2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北京银行与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行授予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44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24亿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2023年3月6日审议通过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的授信方案,同意给予授信额度144亿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年;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北银金租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北银金租授信额度144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且不足5%,根据《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银金租是本行关联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银金租成立于2014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是由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31亿元,北京银行持股比例为82.26%。北银金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091899057D,注册地址(经营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总布胡同58号天润财富中心9、10层,法定代表人为孔海涛,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实际控制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包括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力勤投资有限公司。

北银金租经营范围(包括下列本外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现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北银金租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探索融资租赁业务模式,依托互联网技术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银金租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向北银金租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北银金租授信,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行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对北银金租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24亿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北京银行与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但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明显风险,建议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决定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3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08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毕马威华振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8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8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72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4.5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建筑业,以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毕马威华振2021年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史剑,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史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鲁阳,201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鲁阳202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张鲁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乐文,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4年开始在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香港”)执业,2009年开始常驻中国内地,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2年开始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李乐文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6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6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2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会议,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按照2022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决议内容及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2023年4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毕马威华振为本行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3-012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0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0日

至2023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2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3      听取北京银行2022年度董监高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4、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和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同时持有多只优先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办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进行登记。

(二)出席回复:拟出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股权登记日之后,2023年5月6日之前在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10)66223826

联系传真:(010)66223833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04-07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持有股数:                          (普通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法人股东

委托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个人股东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信息: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3年5月6日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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