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24 热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补充法律意见(十一)
京天股字(2020)第 482-12号
致: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世纪恒通”)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0)第482号,以下简称“《法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京天股字(2020)第 482-1号,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一)》(京天股字(2020)第 482-2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二)》(京天股字(2020)第 482-3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三)》(京天股字(2020)第 482-4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四)》(京天股字(2020)第 482-5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四)》”)、《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五)》(京天股字(2020)第482-6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五)》”)、《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六)》(京天股字(2020)第 482-7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六)》”)、《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七)》(京天股字(2020)第 482-8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八)》(京天股字(2020)第 482-9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八)》”)《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九)》(京天股字(2020)第 482-10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九)》”)《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十)》(京天股字(2020)第 482-11号,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十)》”)等文件,并已作为法定文件随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至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报告期发生变化,本所律师根据《补充法律意见(九)》出具之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下简称“新增期间”)新发生的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以及更新《注册环节意见函》的回复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是对《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所在《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除非本补充法律意见另有解释或说明,《法律意见》和《律师工作报告》中的名词释义也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
本补充法律意见仅供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在此同意,发行人可以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基于上述,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发表如下补充法律意见:
目录
目录........................................................................................................................................... 5
正文 ......................................................................................................................................... 6
第一部分 补充法律意见 ......................................................................................................... 6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的变化情况 ..................................................... 6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的变化情况 ............................................. 6 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 6
四、“发行人的设立”的变化情况 ................................................................................. 6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的变化情况 ............................................................................. 6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 6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的变化情况 ................................................................. 7
八、“发行人的业务”的变化情况 ................................................................................. 7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 8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 ....................................................................... 13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 ........................................................... 19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的变化情况 ........................................... 26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的变化情况 ....................................................... 27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的变化情况 ... 27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的变化情况 ....................... 27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的变化情况 ........................................................................... 27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的变化情况 ....................... 31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的变化情况 ........................................................... 31
十九、“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的变化情况 ............................................................... 31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变化情况 ........................................................... 31
二十一、“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的变化情况 ........................... 32 二十二、“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的变化情况 ........................................... 32 二十三、“结论意见”的变化情况 ............................................................................... 32
第二部分 《注册环节意见函》法律意见的更新 ............................................................... 33
问题 2: ....................................................................................................................... 33
正文
第一部分 补充法律意见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 2022年 7月 25日、2022年 8月 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发行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上市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其届满之日起延长二十四个月。
除此之外,新增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批准和授权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没有发生变化。发行人依法有效存续,仍具备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主体资格条件。
三、“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实质条件”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仍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四、“发行人的设立”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的设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的变化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的业务仍独立于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发行人的资产仍独立完整;发行人的人员、机构、财务仍独立;发行人仍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仍具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要求的独立性。
六、“发起人和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股东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股东未发生变化。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的变化情况
(一)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的股本及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动。
(二)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各股东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八、“发行人的业务”的变化情况
(一)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的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未在中国大陆以外经营业务。
(三)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四)发行人业务资质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资质情况发生如下变化:
1、发行人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520000120054)已于 2022年 7月 11日到期,因发行人开展业务不涉及该业务资质,因此不再续期;
2、发行人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52012050002-20001)中的系统名称变更为世纪恒通数字化服务支撑平台,备案等级为第三级,有效期至 2022年 12月 16日;
3、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新增取得如下主要业务资质:
公司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内容 发证单位 有效期限
公司
序号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证书内容 发证单位 有效期限
名称
《中华人
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
深圳 民共和国
联网信息服务),不含 广东省通 至 2027年 1
粤 B2-
1 车主 增值电信
20220040 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 信管理局 月 13日
云 业务经营
息即时交互服务。
许可证》
除上述所列之外,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业务资质未发生其他变化。
(五)根据《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6624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六)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一)关联方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及相关方的确认,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关联方变化情况如下:
序
企业名称 变更情况
号
鹰潭市君悦圣廷产业发展合伙企业 更名为“南京圣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1
(有限合伙) 合伙)”
2 长沙秋旺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已注销
3 石林老宋农资经营部 已注销
4 北京环球悦时空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已吊销
5 深圳前海和讯创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已注销
6 盘锦高实建材有限公司 已吊销
杨瑜雄新增担任深圳市会众同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出资份额的 24.22%);林雨斌不再担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除上述所列之外,发行人的关联方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
行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情况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名 关联交易 2022年 1-6
定价政策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称 内容 月
贵州闻通
手机报联
数字传媒 市场价格 - 43,942.22 48,429.43 48,982.50
办费
有限公司
2、关联方担保情况
担保是
担保金额 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元) 履行完
毕
12,000,000.00 2018.7.11 2019.7.4 是
10,000,000.00 2022.2.17 2022.6.27 是
10,000,000.00 2022.2.21 2023.2.17 否
5,000,000.00 2022.2.21 2023.2.17 否
5,000,000.00 2022.2.21 2023.2.17
否
10,000,000.00 2022.3.11 2023.3.9 否
10,000,000.00 2022.3.24 2023.3.21 否
2,500,000.00 2022.3.24 2023.3.21 否
杨兴海、
世纪恒通
阳建飞
312,030.92 2022.3.25 2023.3.21 否
1,000,000.00 2022.3.30 2023.3.21
否
72,300.00 2022.3.30 2023.3.21 否
40,000,000.00 2022.5.17 2023.5.20 否
7,500,000.00 2022.5.17 2023.5.18 否
10,000,000.00 2022.5.17 2023.5.24 否
4,000,000.00 2022.5.17 2023.5.18
否
10,000,000.00 2022.5.17 2023.5.19 否
杨兴海、 世纪恒通 10,000,000.00 2018.10.17 2019.10.12 是
担保是
担保金额 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元) 履行完
毕
阳建飞、
杨兴荣、 30,000,000.00 2018.11.01 2019.11.01 是
李玉铭
14,000,000.00 2018.7.11 2019.7.4 是
6,000,000.00 2018.10.17 2019.10.12 是
5,000,000.00 2022.4.2 2022.6.30 是
5,000,000.00 2022.4.26 2023.3.30 否
5,000,000.00 2021.8.10 2022.8.10 否
5,298,655.63 2021.8.12 2021.8.12 否
5,000,000.00 2021.10.22 2022.10.21 否
杨兴海 世纪恒通
6,000,000.00 2021.12.13 2022.12.12 否
4,000,000.00 2022.1.17 2023.1.17 否
9,998,500.00 2022.2.17 2023.2.14 否
9,794,450.00 2022.2.24 2023.2.17 否
4,908,394.37 2022.4.18 2023.4.6 否
49,900,000.00 2021.7.29 2024.7.28 否
179,000,000.00 2022.6.9 2024.6.9 否
22,000,000.00 2019.2.14 2020.2.14 是
20,900,000.00 2019.5.31 2020.5.31 是
13,000,000.00 2019.6.28 2020.6.18 是
13,000,000.00 2019.7.11 2020.7.4 是
20,000,000.00 2019.9.11 2020.9.2 是
杨兴海、
阳建飞、 世纪恒通 21,000,000.00 2019.10.21 2020.10.21 是
杨兴荣
30,000,000.00 2019.11.26 2020.11.19 是
22,000,000.00 2020.2.19 2021.2.16 是
20,900,000.00 2020.4.27 2021.4.27 是
13,000,000.00 2020.7.7 2021.7.7 是
13,000,000.00 2020.7.23 2021.7.23 是
担保是
担保金额 否已经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元) 履行完
毕
20,000,000.00 2020.9.14 2021.9.13 是
21,000,000.00 2020.11.13 2021.11.13 是
40,000,000.00 2020.12.3 2021.12.3
是
10,000,000.00 2020.8.28 2021.8.27 是
40,000,000.00 2021.2.26 2022.2.28 是
40,000,000.00 2021.6.15 2022.6.15 是
33,000,000.00 2021.7.8 2022.6.29 是
14,000,000.00 2021.5.25 2022.5.24
是
40,000,000.00 2021.10.20 2022.6.29 是
40,000,000.00 2021.12.20 2022.6.29 是
26,000,000.00 2022.1.20 2023.1.20 否
15,000,000.00 2019.7.18 2020.7.17 是
15,000,000.00 2019.9.5 2020.9.4 是
杨兴海、
15,000,000.00 2019.10.21 2020.10.21 是
贵阳风驰科
阳建飞、
技
15,000,000.00 2019.11.20 2020.11.19 是
杨兴荣
15,000,000.00 2020.8.10 2021.8.10 是
15,000,000.00 2020.9.24 2021.9.24 是
3、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2019年度
拆入
杨兴海 2,000,000.00 2019.1.10 2019.1.17 无息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2年 1-6
报告期间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月
关键管理人员人数 17 18 24 25
2022年 1-6
报告期间 2021年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月
在本公司领取报酬人数 14 15 20 20
报酬总额(万元) 286.49 535.92 600.56 577.07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2019.12.31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余额(元) 坏账准备(元)
(1)其他应收款
贵州省云南商会 800,000.00 80,000.0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期末数
关联方
项目名称
名称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 1)应
付账款
贵州闻
通数字
- - 50,663.39 98,581.33
传媒有
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1、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确认,报告期内的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为参考市场协商定价,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担保
根据发行人确认,报告期内关联担保均系关联方为发行人/发行人下属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且均为无偿,是支持发行人发展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方资金拆借
股东处拆入资金,已偿还完毕,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不构成实质障碍。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采取必要措施对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保护
发行人于 2022年 9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 9月
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2年 1-6月
关联交易进行确认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五)同业竞争
根据发行人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目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拥有不动产的变化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
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情况未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拥有知识产权的变化情况
1、商标变化情况
新增期间,深圳车主云将下述商标转让给深圳微宠: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商品类别 核定使用
序号 商标标识 注册人 注册号 有效期限 他项权利
商品类别 06 20
除此之外,新增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商标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
2、专利权变化情况
新增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专利情况未发生变化。
3、软件著作权变化情况
新增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新增取得如下软件著作权:
首次发表日 发证日/ 取得 他项权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授权号
期 授权日 方式 利
家庭智能服务平台 原始
1 深圳微宠 2022SR1146489 2022/6/30 2022/8/16 无
宠物管理系统 V1.0 取得
多人网络宠物娱乐 原始
2 深圳微宠 2022SR1146490 2022/7/4 2022/8/16 无
平台 V1.0 取得
城市宠物追踪定位 原始
3 深圳微宠 2022SR1070374 2022/6/9 2022/8/10 无
管理软件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宠物云远程观宠物 原始
4 2022SR1146551 2022/6/19 2022/8/16 无
云 管理软件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车主云智能租车管 原始
5 2022SR1146624 2022/6/27 2022/8/16 无
云 理平台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宠物云电子病历管 原始
6 2022SR1070139 2022/6/21 2022/8/10 无
云 理系统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宠物云爱宠卡宠物 原始
7 2022SR1070372 2022/6/12 2022/8/10 无
云 防丢找回系统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车主云智能租车商 原始
8 2022SR1100853 2022/7/8 2022/8/11 无
云 家端软件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车主云智能租车客 原始
9 2022SR1100867 2022/7/8 2022/8/11 无
云 户端软件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车主云安全检测服 原始
10 2022SR1231976 2022/6/25 2022/8/23 无
云 务协同软件 V1.0 取得
深圳车主 车主云门店卡券营 原始
11 2022SR1236262 2022/7/8 2022/8/23 无
云 销系统软件 V1.0 取得
12 深圳车主 宠物云供应商管理 2022SR1236232 2022/6/20 2022/8/23 原始 无 首次发表日 发证日/ 取得 他项权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登记号/授权号
期 授权日 方式 利
云 平台 V1.0 取得
宠物云宠物生活周
深圳车主 原始
13 2022SR1232443 2022/6/23 2022/8/23 无
边综合服务平台
云 取得
V1.0
4、ICP备案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说明,新增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如下域名备案已经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主办单位 网站备案/许可 网站名
序号 网站首页地址 网站域名
名称 证号 称
长春三
吉 ICP备 赢信息
1 长春三赢 www.ccsyxxjs.com ccsyxxjs.com
16003811号-1 技术有
限公司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的 ICP备案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
(三)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现有的上述主要财产均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除已披露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四)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的上述主要财产是通过自行申请等合法方式取得,已取得必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权属证书。
(五)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房屋租赁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及下属公司有 2处租赁已完成续租,续租情况如下:
租赁面积 租赁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2
(m) 用途
广西省南宁市青
广西分 莫丽英、许 秀区双拥路 40号
2022-9-1至
1 243.04 办公
公司 俊伟 汇金苑 A座 14楼 2023-8-31
A、B房
深圳市南山区粤
深圳市维尔 海街道高新南九
深圳车 研发/ 2022-10-01至
2 孵化器管理 道与高新南十道 910.00
主云 办公 2023-09-30
有限公司 交汇处卫星大厦
10楼 1001室
(六)发行人的对外投资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新增期间,发行人的下属子公司情况变化如下:
1、新设江西聚赢玖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聚赢玖升”) 公司名称 江西聚赢玖升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古越水街 G区酒吧岛 2栋二楼 223室 法定代表人 钱贵军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代驾服务,商务代理经营范围
代办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家政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2-08-08
股权结构 世纪恒通持股 100%
主要人员 执行董事、总经理:钱贵军;监事:刘福军
2、其他对外投资企业新增期间变更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情况
贵阳风驰 注册地址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街道贵州大健康1
科技 医药产业智汇云锦孵化基地 B4栋 7层 4号
(1)监事变更为胡海荣;
(2)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
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
2 上海麟界
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家
电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环境
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票务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情况
(1)监事变更为胡海荣;
(2)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办公用品销售;汽
3 四川云玦 车零配件零售;广告设计、代理;代驾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演出经纪;检
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呼和浩特
4 监事变更为刘兴平
蓝尔
(1)监事变更为胡海荣;
(2)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及
互联网信息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信息系统集成咨询及技术服务;网络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家
政劳务服务;健康管理咨询服务;美容健身咨询服务;汽车配
件的销售;汽车租赁;汽车保养服务;汽车清洗服务:汽车美容装
饰服务;汽车道路救援服务:汽车安全检测服务;汽车钣金喷漆服
务;票务代理;停车场管理服务;停车设施管理服务;汽车代驾;
深圳车主 车辆业务代理;宠物医院的信息咨询服务及形象设计;从事广5
云 告业务;数据库服务;经营电子商务;智能交通产品设计与研
发;智能停车设备和系统技术咨询;智能停车信息软件研究、
开发、销售(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
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汽车零部件
及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酒店住宿服务。第一类
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兽药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
深圳微宠 监事变更为胡海荣
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
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石油制品销
7 青海合影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停车场服务;代驾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洗车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宠物服务
(不含动物诊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
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
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
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序号 公司名称 变更情况
经营范围变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
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
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
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网络
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
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
意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管理;酒
店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
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
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票务代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图
贵州车主
8 文设计制作;企业管理咨询;心理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云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家政服
务;代驾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汽车零部件研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数据处理
和存储支持服务;办公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第一类增值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兽药经营;洗车服务;机动
车修理和维护;润滑油销售;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5G通信技
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
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动
车修理和维护;洗车服务;代驾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销
售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进出口代
理;通讯设备销售;企业征信业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
黑龙江正 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家政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互联网数9
修 据服务;软件开发;停车场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移动终端设
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
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安全设备销
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院管理;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生活美容服务。
除此之外,新增期间,发行人的对外投资情况未发生其他变化。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对外投资的公司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的变化情况
(一) 2022年 1-6月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供应商情况
1、主要客户
序号 客户名称 目前的注册情况、经营情况
1 中国移动(注 1)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中国平安(注 2)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 深圳市车主管家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 腾讯(注 3)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 中国人保(注 4)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注 1:“中国移动”系指与世纪恒通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咪咕音乐有限公司、咪咕动漫有限公司、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等,因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故合并披露。
注 2:“中国平安”系指与世纪恒通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上海安壹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上海捷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因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故合并披露。
注 3:“腾讯”系指与世纪恒通有业务合作关系的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腾讯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医疗健康(深圳)有限公司,因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故合并披露。
注 4:“中国人保”系指与世纪恒通有业务合作关系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福建分公司、长春市分公司等,因上述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故合并披露。
2、主要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目前的注册情况、经营情况
1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贵州语通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 南京汇昱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 湖南文林久洲贸易有限公司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5 北京腾瑞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注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重大合同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确认及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发行人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如下:
1、客户合同
序 供应
客户 合同名称 合同约定 签署日 有效期
号 商
世纪恒通向客户提供业务开
中国移动(未完)
企行财税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010-85803387 。工商老师私人手机号:17701222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