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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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01 热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度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经事后检查发现,由于工作疏忽,在上传公告时选择的版本错误,现对上述两份公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情况
1、《2022年度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1)审计报告三、强调事项
更正前: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国联股份2022年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交易金额为 3,369,479.38万元,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更正后: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国联股份2022年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交易金额为 3,427,190.71万元,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相关说明
更正前:
说明:
本年度,鉴于对部分交易,公司难以取得或拥有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的直接依据,对此部分交易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对应的交易金额为3,369,479.38万元,按照净额法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
更正后:
说明:
本年度,鉴于对部分交易,公司难以取得或拥有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的直接依据,对此部分交易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对应的交易金额为 3,427,190.71万元,按照净额法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
2、《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解释性说明段的内容
更正前:
如审计报告中“三、强调事项”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国联股份2022年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交易金额为3,369,479.38万元,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更正后:
如审计报告中“三、强调事项”部分所述: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五、(三十九)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国联股份2022年对部分交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交易金额为3,427,190.71万元,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11.33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度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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