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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300846):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原标题:首都在线: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1005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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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在线(300846):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11 热度:

原标题:首都在线: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1005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1-2

二、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2

三、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1-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1005号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都在线)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非经
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以下简称明细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首都在线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2008〕43号公告)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首都在线管理层编制
的上述明细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以获取有关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首都在线管理层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首都在线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首都在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
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首都在线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忻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倩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27,075.72-3,271,556.91-540,938.50———824,900.065,341,930.4616,299,230.83——————————————————————————————632,089.684,305,141.4536,545.21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120,000.00—283,124.01————————————-2,860.7484,479.26-16,780.751,491,346.066,835,869.946,137,769.822,838,399.3413,295,864.2022,198,950.62470,357.031,922,380.473,288,293.3698,923.58191,860.17117,181.742,269,118.7311,181,623.5618,793,475.5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附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一)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明细如下:
1、 2023年 1-3月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为-227,075.72元。

2、 2022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为-3,271,556.91元。

3、 2021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损益为-540,938.50元。

4、 2020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处置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产生的损益为271,929.18元。


(二)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 2023年 1-3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3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年 9月收到北京海淀区财政局拨付的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补贴资金 12,840,000.00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逐年转入当期损益。2023年 1-3月将 561,340.06元转入其他收益。

(2) 根据《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签订的《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服务业方向)支持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年 6月收到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首都在线 GIC平台技术升级项目支持资金 900,000.00元。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逐年转入当期损益。2023年 1-3月将 45,000.00元转入其他收益。

(3) 根据《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穗府办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规〔2022〕4号)的相关规定,广东力通于 2023年 3月收到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奖励 200,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4)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等 9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残发〔2018〕26号)的相关规定,中嘉和信于 2023年 3月收到残疾人岗位补贴 18,56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2、 2022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3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年 9月收到北京海淀区财政局拨付的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补贴资金 12,840,000.00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逐年转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将 2,567,999.79元转入其他收益。

(2) 根据《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签订的《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服务业方向)支持项目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年 6月收到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首都在线 GIC平台技术升级项目支持资金 900,000.00元。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逐年转入当期损益。2022年度将435,000.02元转入其他收益。

(3) 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2022年度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年 10月收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贴息支持资金 1,220,000.00元,冲减了财务费用。

(4) 根据《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沪府规〔2022〕5号)和《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沪府办规〔2022〕5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21〕75号)、《关于下达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2021年第一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沪科创办〔2021〕126号)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与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签订的《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合同》,上海首都在线于 2022年 3月收到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拨付的张江专项发展资金区级配套经费 400,000.00元及张江静安园重点项目市级资助经费 400,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5) 根据《静安区高新技术企业(含科技小巨人企业)补贴及配套申报通知》(静科委发[2022]3号),上海首都在线于 2022年 12月收到上海市静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高新技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术企业补助资金 200,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6)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9号)的规定,广东力通于 2022年 6月收到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发放的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48,000.00元、扩岗补贴 4,500.00元和稳岗补贴 10,266.52元,计入其他收益。

(7) 根据《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及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关于公开征集 2022年度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信息服务业方向)支持项目的通知》相关规定,中瑞云祥于 2022年 6月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贴息支持资金 50,000.00元,冲减了财务费用。

(8) 根据新加坡政府就业增长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雇主根据其公积金缴款金额给予政府补助,用于支持雇主扩大本地招聘,公司之公司新加坡公司于 2022年 3月收到就业补贴 6,164.13元,计入其他收益。


3、 2021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3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年 9月收到北京海淀区财政局拨付的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补贴资金 12,840,000.00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逐年转入当期损益。2021年度将 2,567,999.79元转入其他收益。

(2)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发布的《朝阳区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中鼓励新设机构落户朝阳区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 6月收到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拨付的搬迁补助 10,000,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根据《北京市企业上市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1年 9月收到北京市朝阳区金融服务办公室拨付的市级上市补贴3,000,000.00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3)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的《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18—2020年)》(穗科创规字〔201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广东力通于 2021年 4月收到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拨付的高新补贴 400,000.00元,记入其他收益。

(4)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支持软件业发展和企业 R&D投入实施办法》(穗天科工信规〔2017〕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广东力通于 2021年 12月收到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拨付的园区补助 100,000.00元,记入其他收益。

(5)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策意见》文件的相关规定,广东力通于 2021年 11月收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拨付的创新补贴 81,100.00元,记入其他收益。

(6)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投资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区(县)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沪财预[2010]6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首都在线于 2021年 7月收到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拨付的房租补贴 100,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7)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年度收到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拨付的稳岗补贴共计50,131.04元,计入其他收益。


4、 2020年度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批复》(京发改(审)[2017]3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年 9月收到北京海淀区财政局拨付的公有云服务技术北京市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补贴资金 12,840,000.00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逐年转入当期损益。2020年度将 2,567,999.79元转入其他收益。

(2) 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下达“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化”经费的通知》,公司于 2015年 3月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拨付的云计算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化专项补贴资金 8,470,000.00元,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公司将其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按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将递延收益逐年转入当期损益。2020年度将剩余 276,427.70元全部转入其他收益。

(3) 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6〕149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科创办〔2019〕20号)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沪科创办〔2019〕21号)的相关规定,上海首都在线于 2020年 11月收到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拨付的发展专项资金 1,000,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4)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投资办《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区(县)财政扶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沪财预[2010]6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上海首都在线于 2020年 3月收到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拨付的房租补贴 100,000.00元,计入其他收益。

(5)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0年度收到各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拨付的稳岗补贴共计218,345.50元,计入其他收益。

(6) 公司之子公司美国公司根据《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CARES)法案》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收到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简称 SBA)拨付的无需归还的 SBA灾难贷款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预付金 41,358.90元,计入其他收益。


(三)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持有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明细如下: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持有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委托他人投资或者管理资产的损益均为购买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其中:2023年1-3月 632,089.68元、2022年度 4,305,141.45元、2021年度 36,545.21元、2020年度200,115.49元。


(四) 2023年 1-3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公司应收上海戟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725,810.59元、上海尽熙科技有限公司485,774.17元服务款预计无法收回,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3年 1-3月公司收回这两家客户共计 120,000.00元,冲减了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应收商银信支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362,491.32元服务款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1年公司通过处置客户资产收回 283,124.01元,冲减了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之子公司上海首都在线预计应收上海灵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97,588.32元服务款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20年公司通过诉讼程序收回 309,027.97元,冲减了信用减值损失。

2022年度无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项目。

二、“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说明
1、2023年 1-3月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1号)的规定,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税额。公司 2023年 1-3月抵减应纳税额共计 1,197,676.29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相关规定,公司 2023年 1-3月收到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93,669.77元。


2、2022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的规定,自 2019年 4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止及前三个年度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2022年 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 11号),上述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2年度抵减应纳税额共计 6,590,728.05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相关规定,公司 2022年度收到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45,141.89元。


3、2021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的规定,自 2019年 4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公司 2021年度抵减应纳税额共计 5,894,920.11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相关规定,公司 2020年度收到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42,849.71元。


4、2020年度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 39号)的规定,自 2019年 4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公司 2020年度抵减应纳税额共计 5,024,410.31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相关规定,公司 2020年度收到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160,140.37元。


三、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根据公司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企行财税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010-85803387 。工商老师私人手机号:1770122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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