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标项目地区: 北京原文: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土建施工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GC-2023-015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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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2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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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北京
原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土建施工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HTC-GC-2023-015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为了保障北京公司土建施工能够顺利衔接,及时满足运营商交付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根据各分公司实际需求,启动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2023-2024年土建施工服务商采购项目工作。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或达到框架协议上限金额】。
1.2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标段-份额招标的方式,本次集采划分6个标段共12个份额,具体划分及中标情况如下:
序号 标段 拟初次分配区域 份额
比例 采购预算
(万元,含税) 合计
(万元,含税)
1 标段一:城区、丰台、西区 石景山、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全区域 59% 1095 1844
2 门头沟 41% 749
3 标段二:怀柔、密云、延庆 密云区全区域、怀柔区全区域 61% 957 1581
4 延庆区全区域 39% 624
5 标段三:顺义、平谷 顺义区全区域 60% 842 1407
6 平谷区全区域 40% 565
7 标段四:朝阳、通州 朝阳区全区域 53% 728 1379
8 通州区全区域 47% 651
9 标段五:房山、大兴 房山区全区域 61% 809 1331
10 大兴区全区域 39% 522
11 标段六:昌平、海淀 昌平区全区域 54% 703 1300
12 海淀区全区域 46% 597
本项目各标段兼投兼中,
1.2.1项目规模:预估含税金额8842万元。
1.2.2实施区域:北京市。
1.2.3保修期:通过内部验收之日起3年。
1.2.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招标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1.2.5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三章技术规范书。
1.2.6计划工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0天(含)内完工。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标准价格折扣100%(含),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已形成模块化的施工服务,按照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土建施工专业模块化标准价格报折扣;其他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版本)报折扣;基准价中包含安全生产费。本项目安全生产费部分不打折,按国家要求规范全额计列。标准价格详见附件。其中安全生产费费率:塔基、机房(柜)土建工程,按3%计取;动力配套、传输接入、低压引电工程按2%计取;高压引电工程按2.5%计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1年(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若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年限的,公司成立以来每年财务报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以上材料的,可在其递交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
2.1.6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发。
2.1.7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2.1.8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土建施工类项目业绩累计2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1)框架类合同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项目订单等。需提供可体现业绩金额的证明材料,及(3)中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2)单项目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及可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等)及(3)中证明合同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3)能证明合同真实性相关证明材料:结算发(发应提供最新开具的发)或网上税务系统(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发截图(发验证截图应提供最新开具的发验证截图)或验收证明(或甲方盖章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4)业绩金额的认定:合同均须提供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单项合同内有具体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内未体现具体金额,以其他可体现合同金额的材料如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订单等为准。框架合同,以有效的订单金额为准。
2.1.9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备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不同标段不可复用,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作;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不同标段不可复用;须承诺至本项目结束为止,为本项目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可与某一施工队伍中专职安全员重复)。
(4)施工队伍:具备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队伍2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施工队伍至少包括专职安全员1名,电工1名,登高1名,焊工1名,施工人员1名。同一队伍中不同角色不能复用且不同标段人员不能复用。
(须提供人员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人员与投标人签署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局开具的社保证明;涉及证书的需提供有效证书证明材料)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为北京“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投标同类工程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工程服务“中国铁塔北京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本项目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0日09时30分至2023年05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02日9时30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悦
电话:13260286730
邮箱:132602867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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