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我都整理好啦!代办个体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提供北京公司注册地址,正规公司注册代办代理记账公司,公司变更,股权变更,公司注销转让一站式优质服务。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康斯特(30044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原标题:康斯特: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347号 ..

010-85803387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康斯特(30044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06 热度:

原标题:康斯特: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347号

致: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3年 6月 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做出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并于 2023年 5月 2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出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该《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年 6月 5日下午 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 3号院 5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姜维利主持,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2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2,360,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6002%,其中: 1.根据出席公司现场会议股东提供的股东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共计 7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22,360,0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7.6002%。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0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所表决的事项均已在《召开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3



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何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选举刘宝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选举赵士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李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王本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选举赵天庆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李俊平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选举何循海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22,360,081票。

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6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之签署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______
谢发友


______________
刘春景

本所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国际企业大厦 A座 509单元,邮编:100033


2023年 06月 05日
7



企行财税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010-85803387 。工商老师私人手机号:17701222182

关闭窗口
上一篇:石头科技(688169):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下一篇:22国管01 (185952):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相关阅读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问: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答:(一)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

官方微信

集团总部010-85803387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公社(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

海淀分公司17813126125

北京市海淀区恒欣商务大厦1层122室

通州分公司17701222182

北京市通州区合生世界村H区1号楼210室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