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我都整理好啦!代办个体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提供北京公司注册地址,正规公司注册代办代理记账公司,公司变更,股权变更,公司注销转让一站式优质服务。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唐源电气(300789):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原标题:唐源电气: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010-85803387 立即咨询

快速申请办理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唐源电气(300789):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发布时间:2023-06-18 热度:

原标题:唐源电气: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3年 6月 13日召开的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3年 5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3年 5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3年5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5月29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5:00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9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唐龙先生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伙企业股东持股证明、合伙企业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364,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07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96,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3,461,0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245%。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63,457,31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1%;反对 3,7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8338%;反对 3,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66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 《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63,460,6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449%;反对 3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51%;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章页)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 李 瑾



________________ 巫兴玥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卢 勇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企行财税主营业务: 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涉税处理、公司转让、公司注销、商标注册、公司户车牌转让,投资/资产/基金类公司转让, 免费咨询电话:010-85803387 。工商老师私人手机号:17701222182

关闭窗口
上一篇:盛新锂能(002240):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下一篇:京东养车与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达成战略合作 双品牌门店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阅读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问:调整后的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如何享受?  答:(一)政策内容: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我公司在外地设立了一家分支机构,在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按季度预缴申报。问,次年度所得税预缴申报期限怎么执行?是默认继续按月预缴申报,还是若企业不自行提出申请,则一直按照按季度预缴申报?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当年度4月份预缴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按规定调整为...

官方微信

集团总部010-85803387

北京市海淀区创业公社(中关村国际创客中心)

海淀分公司17813126125

北京市海淀区恒欣商务大厦1层122室

通州分公司17701222182

北京市通州区合生世界村H区1号楼210室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