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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公司登记类行政诉讼案六成以上涉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随着公司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的有力推进和群众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法院受理的公司登记类行政案件数量逐年递增。8月18日,北京二中院对近年审理的公司登记类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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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公司登记类行政诉讼案六成以上涉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发布时间:2020-08-20 热度:

  随着公司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的有力推进和群众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法院受理的公司登记类行政案件数量逐年递增。8月18日,北京二中院对近年审理的公司登记类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案件六成以上涉及以虚假材料申请登记。

  据二中院披露,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共审结公司登记类行政案件72件,各年度案件数分别为12件、15件、39件、6件,其中一审2件(第三人公司存在涉外因素),二审70件,基本呈逐年递增态势。

  据了解,案件主要分三种类型,一是由公司登记行为引发的诉讼。二是由登记监管行为引发的诉讼。三是由登记行为引发的行政赔偿诉讼。

  据二中院法官介绍,冒用他人身份、地址等信息获取公司登记,共计33件;公司内部人员(如董事、监事、股东、法定代表人等)制造虚假签章获取公司登记,共计16件。

  在72起案件中,登记机关败诉25件,其中因程序瑕疵败诉15件,因事实认定不清等实体原因败诉10件。在实体败诉案件中,行政机关有责败诉1件,其他9件均系登记行为缺乏事实根据,被法院撤销或确认违法。登记机关总体败诉率达34.72%,而同期法院其他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的败诉率为7%左右,公司登记案件中的行政机关败诉率高于平均水平。

  据悉,由于在申请材料中冒用他人身份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较难发现,故原告提起诉讼时往往已经超过起诉期限。在2017年以来审结的49件此类案件中,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的共计18件,占比36.73%。

  而在进入实体审理的案件中,行政相对人往往需要进行多起民事、行政诉讼,且需采用笔迹鉴定、公章鉴定等技术手段辅助调查案件事实,故诉讼成本高,维权周期长,维权难度大。

  北京二中院法官认为产生纠纷的原因主要是部分申请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公民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不足;部分登记机关执法工作不规范;登记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不完善。

  法官建议,公民应注重个人信息保护,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发现身份信息被相关公司冒用,应当及时向登记机关反映,请求登记机关调查纠正。固定、保存相关证据。公司应自觉守法,诚信登记,坚决杜绝提交虚假材料, 慎重选择代理公司。登记机关应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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