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营业地址变更,有二房东,要怎么办理,有什么材料要要准备,拿着房东二房东的合同,你和二房东的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变更申请(可以到工商局去领),公司章程修正案,就行了。做二房东有哪些法律风险?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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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5 热度:
拿着房东二房东的合同,你和二房东的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变更申请(可以到工商局去领),公司章程修正案,就行了。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扩展资料:
年近40的文某从外地来沪做生意。2008年1月底,他看上了一处铺面,并与某投资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一年。
签合同时文某得知,该公司只是二房东,但根据二房东与大房东的租赁协议,二房东有权在租赁期内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于是他缴纳了一年的租金1.1万元,保证金5000元。
然而正当文某生意有所起色时,却收到大房东的通知。由于二房东某投资公司一直不付租金,大房东已经通过诉讼解除了合同,现法院判决二房东将房屋归还。
于是,大房东要求文某搬走。文某坚决不同意,好不容易找了个铺面,签了合同交了钱,并且生意刚上轨道,岂能说走就走?眼看房屋无法取回,2008年7月,大房东将文某告上法庭,要求排除妨害,返还房屋。
案例分析:法院认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但转租赁以承租人有租赁权为前提,租赁合同一旦变更、解除、终止,转租赁合同随之变更、解除、终止。
因此,本案中,二房东的租赁权因租赁合同被解除而消灭后,文某就不能再向大房东主张租赁权,应当返还房屋。他因此遭受的损失可向二房东索赔。据此,法院支持了大房东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文某还是拒不搬离。故在大房东的申请下,法院依法执行,强制开锁,责令文某将房中物品搬出。
没错,1、消防手续是你们执照年检的前置手续,需要先拿到消防证明才可以年检。2、而消防证明是必须去消防队备案的,也就是要经过消防队的消防检查,检验合格后,还要贵企业相关责任人参加每年度的消防安全培训,要拿到培训合格证后才给你们开消防合格证明,人家只收你的培训费,没让你们相关负责人去培训已经很不错了。
没有胜算,合同是保护你权力唯一方式,没有合同怎么证明租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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