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源科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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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0464号
致: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源科技”)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本所律师仅依赖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法律意见,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不发表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2023年6月20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根据2023年6月1日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董事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的议案》。
根据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67,以下称“《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
根据刊登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提供网络投票)(补发)》(公告编号:2023-073,以下称“《延期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延期通知》。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与网络投票日时间间隔不足,公司原定会议时间无法进行网络投票,为保护公司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会议延期至2023年6月20日召开。
经验证,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上述公告,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3年6月20日9:00在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息辰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15:00至2023年6月20日15:00。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1,6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1,62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7%。
上述股份的所有人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其身份。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在本次会议中,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或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在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所涉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一)的议案》(1)《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6)《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7)《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8)《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9)《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0)《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1)《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2)《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3)《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4)《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5)《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6)《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7)《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8)《濮阳市盛源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4、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00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已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1,62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5,000,0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