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信用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以及社会化服务,改善苏州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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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25 热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社会信用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增强全社会的信用观念,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以及社会化服务,改善苏州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以及吊销、注销的企业,其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关于各类企业的信用记录,以及企业自身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信用有关的信息。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主要是指工商、财政、国家税务、地方税务、劳动和保障、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建设、环保、水利(水务)、广电、公安、物价、房管、卫生、城管、海关、人民银行等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人民法院。有关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第四条 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信息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第五条 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用信息中心),具体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管理工作,并承担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第六条 依据本办法建立的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整合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信息互联和共享,为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为社会提供信息查询服务。第七条 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原则;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第八条 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是指信用信息中心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分类、整理、储存,形成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活动。第九条 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包括信息提供单位提供和企业自行申报两种方式。信息提供单位是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所指的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信息提供单位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具体项目、范围及标准,及时、准确地向信用信息中心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企业可以自行向信用信息中心申报关于本企业资质等级、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商标注册及认定、银行资信等级、企业或者产品获得的合法荣誉以及其他请求记录的信息。企业自行申报信用信息,应当向信用信息中心提供原始的证明材料。第十条 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范围:(一)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类型,行业,登记注册机关,成立日期,经营期限,开户银行及账号、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核算方式,税务登记验证和换证情况,纳税人性质和税务管理状态,企业联合年检情况,进出口经营资格等;(二)企业经营情况: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产值,营业额,税后利润,亏损额等;(三)企业资信情况:资质认证,资格认定,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级情况等;(四)企业获得行政许可以及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五)所有进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不良信用记录;(六)企业同意披露或者法律、法规未禁止披露的其他信用信息;(七)提供单位按规定提供的其他信息。第十一条 信息提供单位依法收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在信用信息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信用信息中心。已提供并公示的信用信息变更或者失效的,原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在信息变更或者失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修改、删除的意见。第十二条 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更改、增加、删除,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信用信息中心不得擅自更改企业信用信息。第三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披露第十三条 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指信用信息中心将信息提供单位所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经过整合后,按照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重要信用信息予以公布的行为。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是指社会公众可以按照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查询途径获取所需相关的企业信用信息的行为。
先提供一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样品吧
**县**局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县局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最大限度避免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及县局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规范》(GB/T28001-2001)和《沈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法律、国家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规定,结合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一、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局长是县局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组织制定县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全局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签订。
(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实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四)保证县局各项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依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组织全体员工对县局存在的危险源、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进行策划,组织制定县局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管理方案。
(六)督促、检查县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县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县局全体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演练。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采取有利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副局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分管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组织分管部门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三)组织与分管部门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四)组织分管部门定期进行各种安全检查,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与保持工作,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进行外部和内部协商、沟通和交流。
*(六)组织工会定期召开员工大会,通报县局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情况。
*(七)对县局各项安全投入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八)对县局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负责与保安公司就县局内部安全保卫等事宜进行协商和沟通。
注:带“*”的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的职责。
三、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是综合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签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组织制定本部门及县局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协助分管局长做好本部门及县局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组织制定本部门及县局的安全检查计划,协助分管局长做好本部门及县局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协助分管局长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工作。
(六)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工会及劳动保护等工作,收集员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将处理结果向分管局长汇报。
(七)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县局的消防及安全保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
(八)督促网络管理人员做好县局的信息安全工作,保障信息设备的正常使用。
(九)督促食堂管理人员及炊事员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县局食堂及员工的饮食安全。
(十)督促车辆管理人员做好管理的维修保养工作,保障县局车辆的安全运行。
四、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是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签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例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的教育,保证不发生执法投诉,组织制定执法纠纷伤害应急预案,保障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执法纠纷和暴力抗法事件。
(六)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徇私枉法,避免冤假错案。
(七)保障公安协勤人员在县局以及配合执法过程中的安全,就职业健康安全事宜与公安协勤人员进行协商和沟通,保障举报人、证人、线人的人身安全。
(八)保障本部门办公场所的用电、消防安全,督促本部门人员下班前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区域市场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区域市场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区域市场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签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例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五)保障客户经理在客户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六)保障本部门办公场所的用电、消防安全,督促本部门人员下班前对办公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区域送货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区域送货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区域送货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组织签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组织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例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五)加强对送货人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制定货款安全专项应急预案,保障送货人员送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避免货款被盗、被抢、被骗。
(六)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仓库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培训,保障仓库的安全。
(七)组织开展人民币真假识别方面的培训,避免收到假币。
七、局安全员(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做好综合管理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局长制定县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他全局性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协助局长制定县局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保安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协助局长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六)协助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做好本部门及全局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七)协助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做好本部门及全局的安全检查工作。
(八)协助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县局的策划、建立与保持工作。
八、文书、档案、网络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制定县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计算机操作规程,保障县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开展计算机操作及信息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及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
(三)定期对县局的局域网及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在内网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传达。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会议记录工作。
九、综合管理员(证件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
(二)督促本部门驾驶人员及时填写派车单等相关记录。
(三)协助主任做好执法纠纷伤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四)配合局安全员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五)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七)协助网络管理人员做好本部门计算机及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在本部门的上传下达。
十、案件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主任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保证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避免冤假错案。
(二)采取有利措施,协助主任做好举报人、证人、线人的人身安全保障工作。
(三)保存好案件的证据、询问笔录等卷宗,防止丢失、损坏和被盗。
(四)保证不向外人透露案件当事人的隐私。
十一、卷烟经营企业监督员(执法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徇私枉法等行为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进行处理。
(二)对县局其他部门在卷烟经营过程中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现象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保障投诉人、举报人、线索提供人的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打击报复。
(四)保障相关材料、调查卷宗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被盗。
十二、专卖稽查员(市场监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卷烟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做到文明执法,不野蛮执法,最大限度避免执法纠纷和暴力抗法事件发生。
(二)遵守县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四)自觉接受县局及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三、客户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县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三)自觉接受县局及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保障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
十四、(区域送货部)内勤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办公场所的安全。
(二)督促本部门驾驶人员及时填写派车单等相关记录。
(三)协助主任制定货款安全专项应急预案。
(四)配合局安全员的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五)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协助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七)协助网络管理人员做好本部门计算机及信息安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在本部门的上传下达。
十五、送货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县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三)自觉接受县局及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保障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
(五)遭遇货款安全突发事件时,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保证货款的安全,但二者不能同时保证时,必须放弃货款以保障自身的安全。
(六)提高假币的识别水平,尽量避免收到假币。
(七)到银行存款时要与驾驶人员同行,保障货款安全。
十六、驾驶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局、县局相关规章制度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行车安全。
(二)每天坚持对所驾车辆进行“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状况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处理。
(三)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并报告县局相关人员,并积极对伤者进行救治,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能肇事逃逸。
(四)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五)保管好车库及随车配备的灭火器,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综合管理办公室进行维修或更换。
(六)发生交通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或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迟报和谎报。
*(七)在执法人员下车执法时,要密切注意现场的动向,保持发动机发动状态。
#(八)不得随意变换驾驶路线及掮客带货。
#(九)送货员下车送货时,负责看管车上的卷烟和货款,保证安全。
注:带“*”为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驾驶人员的职责,带“#”为区域送货部送货车驾驶人员的职责。
十七、收款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县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三)自觉接受县局及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保障本部门办公场所的安全。
(五)到银行存款时要与驾驶人员同行,保障货款安全。
(六)提高假币的识别水平,尽量避免收到假币。
十八、食堂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炊事员的资质进行监督检查,实现炊事员持证上岗。
(二)负责对为县局提供液化气换气服务的液化气站的资质进行审查。
(三)负责食堂卫生许可证的办理、变更、检查等事宜。
(四)组织制定食堂及食品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负责食堂采购,对供货方的资质进行检查,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取消其供货资格。
(六)定期对炊事员进行食品加工、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七)组织开展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检查。
十九、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县局关于食堂及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自觉接受食堂管理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积极参加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四)负责食堂消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五)每天坚持对食堂及各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报告、处理。
(六)定期对公用餐具进行消毒,保证餐具卫生。
(七)注意个人卫生,进行炊事作业时必须着工作服。
(八)对菜肴实行24小时留样,做好记录。
二十、保洁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县局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接受县局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积极县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十一、车辆管理员(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和车辆保险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制定车辆维修保养计划。
(二)组织制定交通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开展驾驶人员的交通法规及安全行车常识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
(四)对驾驶人员对车辆的日常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驾驶人员的资质、上岗证、驾驶证及记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协助局长制定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十二、工会主席(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国家、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县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二)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妨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
(三)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参与县局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
(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十三、部门安全员(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配合局安全员的工作,按照上报各种文件、记录和表格等材料。
(三)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本部门的运行工作。
(四)协助部门负责人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六)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检查工作。
二十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员(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县局的策划、建立与保持工作。
(二)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种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会议精神、体系文件、资料、法律、法规等文献在县局传递。
(四)协助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收集员工关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建议,并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做好内部及外部审核的准备工作,保证审核的顺利实施。
二十五、仓库管理员(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县局及卷烟配送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加强对库房临时存放卷烟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卷烟损坏或被盗、被抢。
(三)加强对进入库房人员的管理,对携带的火种收缴。
(四)负责卷烟堆码、搬运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持正常的作业秩序,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积极参加县局及卷烟配送中心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负责发生火灾时库房内的现场临时指挥工作。
二十六、叉车驾驶员(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县局及卷烟配送中心关于叉车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二)积极参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自觉接受其监督检查。
(三)驾驶叉车作业时要随身携带证件备查。
(四)保管好叉车钥匙,严禁将叉车交由不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驾驶。
(五)做好叉车的日常养护工作,发现故障及时向部门主任汇报、解决。
(六)保管好叉车操作资格证,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与发证机关联系换证事宜。
我们看下变更生命周期中的几个主要过程和这些过程的要求 :提出:记录变更的详细信息,相当于一个备忘。需要记录的信息可能根据不同组织和不同项目的规定而不同。要点在于变更提出者能简明扼要的记录下有价值的信息,比如缺陷发生时的环境,要变更的功能……。变更管理工具不仅要能方便的记录信息,而且要给记录者一些记录的提示信息,帮助记录者准确的记录变更。审核:审核者首先要确认变更意义,确认是否要修改;其次审核者要确认变更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影响分析决定是否要修改下变更的内容以及对项目其它方面做同步改变;最后就是指派项目成员实施该变更。在这里,关键是审核者要能对变更的相关影响有清楚的认识,这认识并不是说如何修改变更,而是如果修改了该变更,有可能带来什么影响,是否值得修改。很显然,这些信息不是变更提出者在记录时会给出的,而应该是审核者自己辅助其它系统或者工具进行判断。实施修改:根据变更要求进行修改。首先要保证修改实施是完全而彻底的,比如提了一个需求变更,不能只改了需求文档而不改代码或者用户文档。在组织分工情况下,如何协调多个小组的同步变更保证工作产品一致性正成为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实现变更的一个初始目的就是为了项目的跟踪回溯,那么,针对变更而做的修改也应该被记录下来并被和变更关联起来,实现why、what的双向跟踪。确认:确认验证变更确实得到了确实实施(或者拒绝变更的理由是合理的)。查询和度量分析:项目管理者需要了解项目中各个变更的当前状态,根据变更状态做出各种管理决定;度量分析变更数据,了解项目质量状况;定期进行复盘,寻找变更根源,进行有针对性,甚至是制度化的改进。这儿的关键是要确定要分析哪些数据,如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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