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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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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4-29 热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莉莉女士成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职工监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3、2023年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天津中岩大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材料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5%,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材料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会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会娟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月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32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牛辉、周建和,独立董事高平均、张新卫、陈涛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立建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田义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义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35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年4月27日,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王立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6层1单元602”变更为“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院7号楼五层506号”,本次变更后的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注册地址情况,以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

2023年4月27日,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王立建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截至本公告日前一交易日,王立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4,504,2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1%,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8、9、12、1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3年5月9日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ir@zydd.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9:00-11:30,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刘艳

联系电话:010-68809559

电子邮箱:ir@zyd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

(采取信函登记的,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关于提议增加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1

2、投票简称:ZYDD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各选项中,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4、授权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通知文件中所规定的期限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37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3年第一季度合同订单情况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三、特别提示

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阅,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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